厦门市创新“三大举措”提升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水平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0日来源:区编办网站作者: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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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探索“审批改备案”实现简政便民。改变以往“单一审批制管理”模式,探索推行向“审批管理和备案管理相结合”方式转变。对公立医院和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实行人员控制数备案制。公立医院按照卫计部门核定的床位数和编制核定标准,由主管部门核定人员控制数并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实行控编管理的中等职业学校每学年按照在校学生数、班级数和编制核定标准,由主管部门核定人员控制数,并于同年10月31日前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

  二是开辟“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实现简化入编。认真落实上级加快人才引进工作文件精神,开通引进人才“绿色通道”,规定实行备案制的公立医院和中等职业学校引进入选省级以上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时,可在备案的人员控制数范围内,由人事主管部门录用后直接办理人员入编。

  三是试行“机动编制管理制”实现灵活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总数达到核定的编制(控制数)时,如确需引进入选省级以上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可向机构编制部门申请核定机动编制(控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根据单位编制(控制数)的使用情况对核定的机动编制(控制数)实行动态管理:用人单位如有空编腾出或人才离开单位则及时收回机动编制(控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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