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创新编制管理模式破除教师流动体制障碍,缓解教师编制不足问题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0日来源:区编办网站作者: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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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对民办教育实施分类管理。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公办学校同等的法律地位,营利性民办学校按照企业机制办学。民办学校的非营利性属性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变更。营利性民办学校转换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可提出申请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二是破除教师流动体制障碍。原有事业编制身份的教师在民办学校任教的,可保留事业身份。对合同期满、本人愿意回到公办学校任教的事业身份教师,可以回公办学校应聘。从编制管理上确保了教师在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间有序流动。

  三是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的教育体系。统筹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的协调发展,积极支持有特色、高水平的民办教育,加快形成公办民办互补、有序竞争和良性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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