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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7日来源:区编办网站作者:系统管理员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管理权限,负责监督检查本区机构编制工作方面的政策、规定和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区属各部门“三定”规定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区直机关、街道、乡镇编制总额和机构设置的执行情况;受理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检举和投诉,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问题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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