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区政府《关于公布大兴区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1日来源:区编办网站作者: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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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

  公布大兴区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为了进一步明确各工作部门职责权限,推动简政放权,规范权力运行,现将我区政府工作部门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予以公布。

  一、各单位要在本通知印发后10个工作日内,在部门网站、办事窗口等予以公开,确保公开内容与大兴信息网内容一致。

  二、本市建立市政府统一管理、市区两级政府分别负责的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制度。各单位调整权力事项时,需由各单位提出调整建议,经市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并征求市权力清单部门联席会议同意后,分别由市政府审改办和区政府予以调整公布。未经审核同意,各单位不得自行调整权力清单。调整后的权力清单要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北京市大兴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2017版

  2.大兴区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清单2017版

  3.大兴区政府部门行政职权运行通用责任清单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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